张掖市代理记帐公司成立的首要条件是什么?
行政许可的批阅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管帐从业资历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署理记账事务的负责人具有管帐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健全的张掖市代理记账事务标准和财务管帐管理制度;
请求人应提交的资料目录:
1.《从事代理管帐记账事务组织请求表》;
2.《请求资料清单》;
3.组织的协议或许规章;
4.从业人员身份证实、管帐从业资历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事务的负责人具有管帐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的证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主管张掖市代理记账事务的负责人、持有管帐从业资历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组织专职从业的书面许诺(见《从事署理管帐记账事务组织请求表》);
6.工作地址及工作用房产权或许使用权证实(原件及复印件);
7.代理记账事务标准和财务管帐管理制度;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组织名称的有关资料或许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从事代理管帐记账事务组织托付署理人提出请求的,需提交《授权托付书》。
付:《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批阅机关)同意,并收取由财政部一致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详细批阅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